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护单位的商标专用权,维护单位的台法利益,充分发挥商标资产的效益,根据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总体规定》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单位的商标管理明确如下目标;规范单位拥有权利的商标的使用,商标运用与单位的市场拓展、公共关系、企业形象设计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活动结合,树立保护本单位商标的意识;制订商标战略,把商标资产的形成和充分利用,资产效益的发挥列入单位战略的内容之一。
第三条 本单位商标管理实行知识产权主管领导牵头的、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具体工作、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机制。
第四条 作为单位商标管理的机构,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履行商标管理的职责为:
1、策划商标策略;
2、拟定和实施商标管理制度:
3、组织商标设计;
4、办理商标注册,设立和维护商标档案:
5、负责商标使用管理:
6、开展商标保护工作,打击侵权行为;
7、配合单位宣传、广告部门进行商标品牌宣传工作;
8、与有关商标管理和服务机构联系及合作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解释。
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


